11月5日,黑龍江牡丹江銀保監分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牡銀保監罰決字〔2021〕23號),陽光農業互相保險公司林海支公司存在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的違法違規行為。
基于此,對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林海支公司予以警告并處罰款51萬元,對時任責任人予以警告并罰款10萬元,合計61萬元。
公開信息顯示,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是目前國內唯一一家相互制農業保險公司,在黑龍江和廣東省設有200多家分支機構。目前,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開辦的險種包括水稻、玉米、大豆、小麥、馬鈴薯等在內的種植業保險,奶牛等在內的養殖業保險,以及財產保險、責任保險、機動車輛保險和其它涉農保險等主險產品200余個。
今年5月,黑龍江齊齊哈爾銀保監分局公布系列罰單,分別對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齊齊哈爾中心支公司、拜泉支公司、齊齊哈爾中心支公司碾子山營銷服務部、克山支公司、依安支公司、訥河支公司、泰來支公司、齊齊哈爾中心支公司查哈陽保險社、齊齊哈爾中心支公司富拉爾基營銷服務部、建華支公司、克東支公司、富裕支公司等12家公司及服務部開出22張罰單,對公司總計罰款172萬元,部分支公司責任人同時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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