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實習記者 李秀梅)11月5日,山西銀保監局公布的罰單顯示,因存在編制或者提供虛假業務資料和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行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山西省分公司”)合計被罰62萬元。
具體來看,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30日,山西銀保監局對人保財險山西省分公司開展現場檢查期間,人保財險山西省分公司向檢查組提供的關于車輛享受增值服務的說明,該說明所表述有關服務金額與實際財務憑證不一致。人保財險山西省分公司前后三次向檢查組提供關于農險專家費有關情況的材料,三次提供的資料均不一致。
此外,人保財險山西省分公司下屬7家分公司銷售的關于產品質量保證保險的保單所記載的保險費率與向中國銀保監會備案的保險費率不一致,涉案金額共計776.67萬元。
綜上,因編制或者提供虛假業務資料,人保財險山西省分公司被罰款10萬元并責令改正,相關責任人張思維、凌云、董寧、李銀輝、李威分別被警告并罰款1萬元;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人保財險山西省分公司被罰款35萬元,相關責任人張小平(博客,微博)、祁瑞峰分別被警告并罰款7萬元、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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